20120104

FW:十六歲,公假八百堂


馬芳是我學長 有些事我沒趕上

不過 我對那間社辦是有深深的感情

我高二的公假應該也有他那麼多 但我除了真的留級了 也沒考上台大...



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


十六歲,公假八百堂
【馬世芳】原文網址



高二那年,我請了八百堂公假。

我記得我是整個校刊社請最多公假的人,甚至比社長還多。原因很簡單:總會有老師嚴辭警告:不論任何理由,他(們)的課絕對不許請公假,否則保證當掉。於是碰到那幾堂課,管你是社長還是主編,都得乖乖回教室報到。只有我運氣好,公假單拿給老師簽核,竟不曾遭到刁難。

換做是如今的我,會讓一個十六歲的孩子請八百堂公假麼?還真不敢說。

一星期份的假單

間窩在校刊社,一間不是教室的教室。那是只屬於我們的自治區,我們的窩巢。我一進校門,就直接晃到校園最角落那間破破爛爛的社辦,先把書包放下,再拎著便當去蒸飯間,找到我們班那個籮筐,把便當擺到最外側,然後巡一圈校園各地的徵稿箱──不出意料,什麼都沒有。我得在第四堂下課鐘響之前,趕在值日生前一步去蒸飯間把便當拿回來,否則就得專程回班上一趟了。久未照面的同班同學,見到我總會冷嘲熱諷,不免尷尬:

「唉唷,這位是誰啊?走錯教室了吧!」

「咦,你不是轉學了嗎?穿我們的制服跑回來幹嘛!」

「喂!哪一班的來偷便當啊!」

我只能擺出「慚愧慚愧、得罪得罪」的表情,拿了便當火速開溜。

簽了我最多張公假單的,是班導朱老師。我總在走廊堵到抱著教材準備上課的老師,一口氣遞上整整一星期份的公假單請他簽名。公假理由欄填的一律是「校刊編務」,其實編務哪有那麼多。

「好,我簽,可是答應我,你一定考上台大。好不好?」朱老師越過眼鏡上緣緊緊瞪著我。

「一定,老師你放心。」離聯考還有一年多,遠著呢。我衷心相信自己考得上,雖然當前真正的問題,是盡量先不要留級再說。

「好,男子漢說話算話。」朱老師刷刷簽完一疊公假單,拍拍我的肩膀,轉身大步往教室走去。

音樂、寫作、友情

那是一九八八年,蔣經國新死不久,鄭南榕還活著。同學瘋魔大型電玩「麻雀學園」和「快打旋風」,每有高手在街頭炫技,總能引來大群路人圍觀。唱片行門口大喇叭放著伍思凱的「愛要怎麼說」和羅大佑的「戀曲一九九○」。我在四年後將被夷為平地的西門町中華商場買到幾張原版Beatles唱片,用母親的老唱機轉錄成卡帶,和隨身聽一起放進書包──那時我的書包很少放課本,反正整天公假。

那時我的書包裡面到底裝了些什麼呢?仔細回想,除了便當、卡帶、隨身聽和備用電池,還有一本專門拿來「記錄靈感」的筆記簿(我以為有了這樣一個本子,就會變得很有靈感),一本《弦詩集》或者《創世紀詩選》(那時我們都覺得詩是至高無上的文體,儘管常常讀不懂,仍然覺得自己讀懂了),一疊校刊社專用、打著淡綠色格子的六百字稿紙(上面塗塗抹抹的小說,數易其稿,最後還是只寫了個開頭)。

在社辦,我會搬出那部沉甸甸的、斑駁的單聲道手提收錄音機,扭大音量放六七○年代的搖滾:Doors、Jefferson Airplane、The
Who、Pink Floyd、Led Zeppelin、Jethro Tull、Emerson Lake &
Palmer。主編J也是重度樂迷,功力比我高深得多。他有時受不了我的品味,便換上他正在聽的「新音樂」:The Cure、The
Smiths、Jesus & Mary Chain、Sonic Youth、Billy
Bragg。音樂是生死交關的事情,詩也是,寫作也是,還有友情。至於愛情,渺不可知,只能留給但願不太久以後的未來。

社辦考古蒐奇

廢紙,舊紙新紙層層疊疊,踩得沙沙響,彷彿踏在落葉的森林,我們不知多久沒看到社辦的地板了。主編J是個有潔癖的傢伙,他非常堅持要來一次徹底整理社辦的大掃除,甚至向學校申請到經費,請人來把凹凹凸凸的水泥地抹平、鋪上方磚。如今想來,那間漏雨破窗的爛教室早就該拆掉,再撐也撐不了幾年──學校願意為我們這些老是不去上課的毛孩子重鋪地磚,也算很夠意思了。

其他社員對此倒是不無疑義:就這樣把亂了不知道幾代的社辦一下子弄得窗明几淨,好像對歷史有點兒不敬啊。

我們合力清理出許多古早時代學長留下的紀念品:好幾頂已經被教育部廢除掉的大盤帽、大學都畢業的老學長的制服夾克(胸口繡著他的名字)、一部壞掉的黑膠唱機、一疊古典音樂翻版唱片、一幀作文比賽獎狀、二三十只被蜘蛛網覆蓋的啤酒瓶……。說也奇怪,那間小小的社辦,就像一層層的考古遺跡,竟然藏得下那麼多東西。

女生莫進?

老早聽說校刊社有個「不許女生進社辦」的「傳統」,若有友校女同學來訪,我們只會紳士地約她們到學校附近兼賣乾麵的冰店共商大計。我對學長畫下這「授受不親」的結界,箇中透出的桀傲之氣,很是神往。那年冬天,社辦循例開火鍋會邀歷屆學長回來敘舊,他們看到新鋪了地板的社辦很覺趣味(雖然地上很快又扔了不少廢紙)。我大著膽子問了一位正在台大搞學運編地下刊物的學長:「女生莫進」的規矩已經很久了嗎?他們當初就是這樣嗎?

學長擺擺手:「哎呀,對,我們那時候覺得社辦實在太髒了,讓女生看到很丟臉耶,怎麼好意思讓她們進來!」

主編J在旁邊鬆了一大口氣,高興地說:「幹,我就知道!」

後來再有女校同學到訪,我們也不介意請她們進來坐一坐了。

沒有留言: